资讯栏目
学校公告
>资讯栏目>学校公告
关于2021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发表时间:2021-05-20 分享到:

关于2021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

 

为满足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育教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名、信息管理员(管理岗位)1名,均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籍贯为浙江省;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二)教师岗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师范类毕业生:本科阶段须是师范类,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三好学生”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20%,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毕业生:“211”(入选国家“211”工程的大学,下同)或“双一流(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下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至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2021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1),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

国内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相关奖励或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5)与报名表同底的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6)其它材料。报考高中信息技术岗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高中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

②师范类学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地当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211”或“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3.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以压缩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rz@razx.cn,压缩文档文件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须包括如下内容:

(1)报名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扫描文件,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材料名;

(2)报名表,word格式,文件名为姓名;

也可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稿来瑞安中学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地址:浙江省瑞安中学勤耕楼503室(浙江省瑞安市瑞湖路398号)。

(二)资格审核(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和学校实际需求情况,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2021年6月2日(星期三)前,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入围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接受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限90分钟。科目为《学科基础知识》一门。内容和范围参照浙教版新教材《数据与计算》和《数据结构》。

信息管理员岗位:

采用上机操作方式。满分100分,时限60分钟,内容为局域网组建、电脑阅卷和Excel应用(数据分析)。

(2)面试。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2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60分钟。

信息管理员岗位: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限20分钟。

(3)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试总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人员须与浙江省瑞安中学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可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计划。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按考察不合格处理。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中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统一为12个月。报考信息管理员岗位的考生,聘用后在该校聘任期间不得转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新聘用的教职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

2.考生须如实填写《浙江省瑞安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以下简称“《承诺表》”),考生须自备口罩,凭《承诺表》、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浙江健康码“绿码”参加报名或考试。

3.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4.如有新的防控精神,按新精神执行,疫情防控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25日前向用人单位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26日前向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非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

(六)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5月28日止(报名开始前一天),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浙江省瑞安中学0577-65679188。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教育信息-> 招生信息):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1.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2.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浙江省瑞安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